文章來源:國語日報網頁http://www.mdnkids.com/specialeducation/detail.asp?sn=700

■淺談特殊教育 評鑑現況(98年4月19日)

文/梁明華

 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中提到:「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之評鑑,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,應至少每兩年辦理一次;其評鑑項目,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。」藉由特殊教育評鑑,可以讓學校行政對特教有一定的支持度,也可以讓教師檢核平時教學工作還有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等,可見評鑑在特殊教育領域中的重要性。

  目前各縣市政府對特教評鑑的檢核內容及項目,並非完全相同。有些縣市政府在進行評鑑時,將資源班及特教班的成績分開評鑑;有些縣市政府則是將學校所有的特教班(含集中式特教班及資源班)視為一個整體而給成績,兩者各有可取之處,也有值得再探討的地方。

  以筆者服務的高雄市為例,在國小特殊教育評鑑中,學校如果只有一個資源班或特教班,當然只有一個成績。但如果一個學校同時有資源班、集中式特教班、資優資源班等,則依照不同類別的班級而分別給予成績,所評鑑的項目與內容也因班級性質的不同有所差異,也較符合班級的設立特色。

  特殊教育評鑑是特教的重點工作,每次只要遇到評鑑,全校上上下下一定全體總動員,齊心協力完成評鑑工作。只是評鑑是否真能達到最大的成效,值得商榷。

  評鑑工作其實是平時工作點滴的累積,所呈現的資料才可以多元化、全面化,也才能達到評鑑的最終目標,確實檢視學校的特教工作是否讓學生獲取最大的學習成效。因此,特殊教育評鑑實在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。

  在現今特殊教育評鑑中,很多人會質疑,從呈現書面資料中,真的可以看到教師的用心嗎?如果不太會整理資料,就是不認真教學的教師嗎?其實答案見仁見智。但是從評鑑資料中,還是可以清楚看到學校行政及教師對特教工作的了解及熱愛程度。雖然目前的評鑑制度,是評審委員利用半天到校看資料及訪談家長,短暫的時間或許無法看到學校的全貌,但是從小處還是可以知道學校對於特殊教育的支持及重視程度。

  特教評鑑工作雖然會花費許多時間,但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。只是評鑑時間如果能由兩年調整至三年一次,可能會對教師的教學及學生的學習較有幫助,教師不會為了要準備評鑑,而無法兼顧教學及課程設計,學生也能從評鑑中得到最大的資源。評鑑工作若有良好的規畫及執行,不僅學生受益,對學校行政、教師及家長來說,也可以學習到更多寶貴的知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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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5月,我們學校也要接受特教評鑑。這次的評鑑改採個案報告的方式,不需要為了評鑑,花太多的時間去整理所謂的書面資料,而是將我們確實為這個個案服務的實際面呈現出來,藉此瞭解學校對於特教學生的關心與支持。希望我們能夠順利過關(結束要去大吃一頓才行),畢竟我們是真的有用心在為每個學生付出的!Go Go Fighting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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