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來源:國語日報網頁http://www.mdnkids.com/specialeducation/detail.asp?sn=700

■淺談特殊教育 評鑑現況(98年4月19日)

文/梁明華

 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中提到:「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之評鑑,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,應至少每兩年辦理一次;其評鑑項目,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。」藉由特殊教育評鑑,可以讓學校行政對特教有一定的支持度,也可以讓教師檢核平時教學工作還有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等,可見評鑑在特殊教育領域中的重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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